关于2017年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相关事项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17年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时间安排: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9月30日(星期六)上课(班) 补10月5日(第4周周四)的课程。
2.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,严格考勤管理,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。学工处、研究生处要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返校的统计工作。
3.各单位要自查消防责任区,确保消防安全;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关注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保卫部(处)要加强校园巡查,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,排除校园安全隐患。
4.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。
5.各单位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,其中学工处、研究生处、国际合作处、保卫处、后勤集团、图书馆、信息技术中心、校医院和各学院9月30日(星期六)上午11:00前将值班安排报学校办公室综合科,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。学校总值班室值班电话:59367838;保卫部(处)值班电话:南湖校区59363110、阳光校区59367110、东湖校区59367053。
6.为保证值班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上下班,节假日期间交通安排如下:
日期 | 发车事由 | 发车区间 | 发车时间 | 发车台数 |
10月1-8日 | 教职工值班、加班 | 南湖-阳光 | 07:30 | 1 |
阳光-南湖 | 16:30 | 1 |
10月8日 | 晚点名 | 南湖-阳光 | 17:30 | 1 |
阳光-南湖 | 20:00 | 1 |
特此通知。
武汉纺织大学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
2017年9月25日
转发自地址:https://www.wtu.edu.cn/html/20170925/00000000589a2172015eb6b49d7c2495.html